市财政局
来源:机关先锋网 时间:2021年07月29日 [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对《2020年度市级机关单位综合考核满意度评价情况反馈函》有关情况反映,市财政局高度重视,要求本着闻过则喜、有则改之的原则,及时组织相关处室认真落实。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1、希望教育局加强对农村教育的投入与支持,与周边城市相比,我市在农村教育的软硬件投入与配置上相对滞后,亦请财政、工信等部门予以支持。
近年来,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17〕117号),按照“城乡统一、重在农村、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19年市财政局、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调整我市各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的通知》(锡财教〔2019〕16号),从2020年春季学期起将我市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分别提高至800元/年、1200元/年、1500元/年、1300元/年、1950元/年,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同级学校8倍安排,相关标准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各地确定本地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时,同步考虑农村教育,同步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政策。
同时,2020年我市印发了《无锡市教育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按照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原则,明确划分了教育领域各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市级财政按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及时足额拨付各地区生均公用、学生资助等经费,各区也应参照市定标准足额安排预算,统筹做好预算安排,落实支出责任。农村学校所需经费,按照上述方案要求由所属地区统筹资金做好保障工作。
下阶段,市财政局将进一步落实上述文件精神,会同市教育局通过教育督导等方式,做好对各地区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工作,推进我市农村教育事业发展。
2、努力提升政府部门之间工作协同办事能力,例如我会在申领《江苏省社会团体统一票据》先后到财政局、民政局、工商联审批,再转到行政审批中心,且流程烦琐。
2020年11月起,市级社会团体申领《江苏省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的流程已调整优化,凡符合财政票据管理规定的具备申领财政票据资格的市级社会团体,持相关材料经其业务主管部门审核,行政审批中心的民政窗口核验有关信息后,到相邻的财政窗口即可领用票据。
3、要关心社区聘用干部的待遇。
近年来,我局围绕基层“三保”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基层财力倾斜,完善均衡性财力补助机制,探索建立了市级直补镇街制度,2021年提前下达社区为民服务、社区扁平化等相关补助资金,协力支持各地筑牢“三保”底线。下一步,我们将指导督促各区不断优化完善区对镇街财政体制,切实保证基层政府履行基本支出责任的财力需要。
4、太湖湾科创带是无锡头号工程,是面向十四五发展、面向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面向世界科技创新的前沿、面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作为宜兴板块,是太湖湾科创带的一部分,也是诸多板块中经济实力较为薄弱的一环,因此无锡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部门在国土空间规划、综合交通规划、分区城市设计等编制工作中,涉及政策优惠、负担比例服务费用等方面,要尽可能的为宜兴板块提供倾斜,从而使宜兴快速崛起,成为无锡一体两翼中的重要羽翼,注入新动能、新活力、新增长收入。
太湖湾科创带建设作为我市“十四五”期间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的“头号工程”和“产业强市”战略的关键抓手,目前,市委研究室正在牵头制订太湖湾科创带政策意见。财政部门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专班对接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政策研发和资金保障工作。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安排现代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太湖湾科创带各项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督促各部门加快太湖湾科创带各类扶持项目的立项、审核和下达,及时拨付各类扶持资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增强企业获得感。
无锡市财政局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