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意度评价整改措施

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机关先锋网 时间:2021年08月23日 [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根据《2020年市级机关单位综合考核满意度评价情况反馈函》的相关要求,无锡中院对反馈的8条针对性意见及时联系沟通,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进行深入整改。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法院法官态度要好,要秉持公平公正”的整改

  1.强化思想教育的引导作用。通过“三会一课”支部学习课堂,教育引导法院干警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奉献意识与服务意识,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培养职业素养,提升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2.发扬英雄模范的带头作用。结合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加强英模教育,弘扬英模精神,教育引导干警全面形成“比学赶超”的生动局面和浓厚氛围,学习英模先进心里装着群众、密切联系群众、全力服务群众的为民精神。

  3.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充分发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教育法官要出于公心、维护公益、克服私欲、处以公正,严把证据关、法律关、执法关,以公正公平彰显司法正义。

  4.严肃监督执纪的问责作用。坚持问题导向,改进工作作风,对于司法不公正、作风不过硬、对待群众“冷横硬推”等问题,将严肃查处问责,加强通报力度,实现追责问责一案、通报批评一案、警醒教育一片的效果,推动司法作风实现根本性好转。

  二、关于“案件审理还达不到公平、公正、公开,希望相关部门领导能够加强监管”的整改

  1.加强学习引导,做好思想发动。邀请省法院督察局为全市法院干警作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辅导授课,着重讲清制度背景、点明重要意义、明确保密原则、严肃追责问责等,破除干警思想负担,督导干警养成自觉填报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的习惯。

  2.强化风险预警,定期核验更新。无锡中院于202012月完成风险预警系统上线试运行,将全市法院138名需任职回避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148名从事律师、法律工作者等相关职业的近亲属信息录入风险预警系统并定期核验更新,对违规代理的情形在立案、审理等环节进行自动检测、规避及提醒。该系统运行以来,共对7297件案件进行了风险排查,共对305件案件及时提示风险,有效防止违规违法代理问题。

  3.明确权责清单,加强风险防控。制定《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建立违规办案、违法审判、违法监督管理以及违反职业道德准则等负面清单,明确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范围。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手册2.0版》,针对审判执行、审判辅助和司法行政岗位在履职过程中的廉政风险,通过事前预警、事中监督、事后处置等方式,及时进行预防、监管、纠正,确保从制度层面规范执法办案标准,杜绝“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

  4.发动内外力量,共筑监督防线。坚持开门纳谏,依托上门走访、进网格、下基层等活动,召开座谈会、发放司法作风调查问卷,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加强司法作风整改;利用网、微、屏、展等载体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全面收集问题线索,鼓励群众参与监督;选任院内廉政监督员、聘请社会特约监督员,增加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构建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的内外共同监督体系。

  三、关于“区法院立案收案不给回执,不执行七天立案的法律规定,执行案件立案拖沓,执行效率差(梁溪法院特别差);执行法官的电话永远打不通,沟通通道不畅,滨湖法院立案要限号,违法;各大法院的正门都不开,百姓出入只能走小门,群众意识差”的整改

  1.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进一步重申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提供现场立案、自助立案、网上立案等多种立案渠道,要求不得限号立案或一个号只能立一个案件,不得在月底、季度底、年底控制立案。针对群众反映的滨湖法院立案限号问题,市中院立案一庭已至滨湖法院召开现场会进行核查,经核查,滨湖法院不存在立案限号问题。群众之所以产生误解,系因该院原诉讼服务中心面积较小,2020年因疫情防控的需要,对进入诉讼服务大厅的人员进行排队限号,并非进行立案限号。202010月,该院启用两诉中心,采用取号机现场取号的方式区别立案先后顺序,现场取号无限号、限量情况,如下班仍有等候立案当事人,则征询当事人意愿是否继续等待,或改期再来,如有外地当事人、老弱病残等特殊情况,该院亦会加班受理。

  2.畅通诉讼服务热线。对全市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接听情况进行暗访,通报存在的问题,增设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接听席位,并增加专职接线人员,确保服务热线全面畅通。

  3.加强执行立案专项检查。针对群众反映的梁溪法院执行案件立案拖沓,执行效率差的问题,市中院执行局至该院进行专项检查,反馈问题,要求整改。经核查,梁溪法院执行案件体量较大,确实存在部分案件没有及时立案的问题。20206月中旬,该院执行立案由立案庭移转至执行局,前期由于立案工作交接、对立案业务不熟练、立案人员配备不足以及部分案件在审判系统中未标注生效等原因,造成了立案有时不够及时。今年以来,该院认真加强整改:一是及时确认法律文书是否生效,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立案窗口收到执行申请后,通过法综系统查询、联系审判法官等方式,及时确认法律文书是否生效,确认生效的,及时予以立案。二是增配立案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将立案人员由1人增至3人,其中专职立案人员1人,兼职立案人员2人,共同做好立案工作。加强业务培训,立案业务熟练程度大幅提升。三是加快立案工作节奏。截至810日,该院共立各类执行案件7265件,同比上升16.82%,月均立案数量逾1000件。针对群众反映的执行法官电话打不通问题,因执行案件多需开展现场调查,执行法官确实较少在办公室接听电话,针对此问题,每家法院都对外公布了提供紧急线索的联系电话,供群众紧急联系使用。

  4.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要求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文明接待、礼貌服务,不得有冷、硬、横、推行为,对于60岁以上老人、残障人士、对智能化设备使用不便的人员,主动引导、服务,必要时可开通绿色立案通道。出台《不规范执行行为认定实施细则(试行)》,明确执行人员对应当受理、报结的执行案件、执行异议案件、执行复议案件不予受理、报结,情节较重,导致执行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认定为“消极执行”。关于群众反映的“各大法院正门不开”的问题,系基于保障法庭和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人身安全的需要,所有人员均需按上级法院统一规定,通过安检入口进入法庭,因此,并不存在所谓“群众意识差、衙门作风”的问题。

  四、关于“区级的单位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上真的有待提高,如何真正意义上的做到为人民服务,成为人民的公仆上要做细做实做强,希望通过暗访的方式,好好了解一下各自下属部门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质量”的整改

  1.对窗口工作人员开展轮岗和培训。针对群众反映的惠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惠山法院已对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调整和更换。对全市法院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深入学习贯彻《江苏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和服务标准(试行)》《关于提高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服务水平的工作规范》《诉讼服务中心服务规范(试行)》文件,进一步加强窗口单位干警的行为规范和服务意识。

  2.实行庭长值班制度。每天有1名业务部门庭长在诉讼服务中心进行轮值,及时接待群众来访,提升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水平。

  3.开展专项整治。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将“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作为顽瘴痼疾之一进行重点整治,全市法院对是否存在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制造立案难等司法作风问题开展全面自查,并明确诉讼服务要求。

  4.加强立案监督。严格对照《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切实保证及时立案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就是否存在“10个不得”负面情况加强自查和对下督查,若发现不立案、拖延立案、限制立案等问题切实加强整改,因负面情况导致当事人信访、举报、媒体炒作经查证属实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法院和人员的责任。聘用54名特约监督员,对审判执行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五、关于“法院从严执法,要从法官开始,盛气凌人、无视百姓的工作作风亟待改进”的整改

   1.强化思想引领。加强学习教育,深化思想发动,有效解决思想根源问题。广泛开展英模教育,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公仆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意识,把提高思想认识与改进工作方法、司法作风相结合。

  2.强化制度落实。加强对《法官法》《法官行为规范》《江苏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和服务标准》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公示和学习,以严格的标准来规范执法办案。

  3.强化日常管理。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增强“一岗双责”制度落实,通过部门会议、个别谈心谈话等方式经常性开展纪律作风问题的宣传,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加强警示教育。

  4.强化审务督察。督察部门通过网上、现场督察等方式不定期进行督察,加强对投诉举报线索的核查,对发现的各种审判执行过程中对待当事人作风简单粗暴、冷硬横推及慵懒散奢等司法作风问题进行点名通报,并纳入年终绩效考评。

  5.强化追责问责。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范整治力度,突出抓早抓小,用好第一种形态,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对发现的司法作风问题,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司法公信力得到有效提升。

  六、关于“加强对法院、检察院等系统人员配置”的整改

  1.拓宽人员来源渠道。加强公务员招录,2020年以来招录公务员19人,加强年轻公务员的管理、培养与使用。积极参与名校优生选调,至中国政法大学等政法名校开展宣讲3场次,选调名校优生2名,强化高素质人才队伍储备。加强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力度,根据省法院统一部署,2020年招录聘用制书记员8名,2021年拟招录20名,不断充实审判辅助人员队伍。

  2.不断提升能力素质。大力推进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促进干警提升七大能力。加强教育培训,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加强实践锻炼,在化解矛盾纠纷前沿、审判执行一线,在急难险重岗位上历练干警。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使用力度,强化名校优生培养管理,着力培养储备一批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及后备力量。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激励干警从事学术论文撰写、课题信息调研、案例培育、应用法学研究等工作,不断提升全市法院调研工作水平。

  3.完善从优待警机制。深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畅通内部岗位交流通道,深化法官助理分阶培养改革,推动落实与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相配套的相关保障措施,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的待遇。推进法官等级择优选升常态化,激励法官履职尽责。强化干警权益保障,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防范和严惩对干警及其近亲属实施报复陷害、侮辱诽谤、滋事骚扰等违法犯罪行为。实施“关心暖心”工程,落实心理疏导、危机干预、休假疗养等制度,广泛开展文体活动,积极为干警办实事、解难事。落实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积极选树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干警担当进取、奋发有为。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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