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共青团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批复
时间:2023-09-25 来源:机关先锋网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共青团无锡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文件
锡机团发〔2023〕10号
关于同意共青团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批复
共青团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支部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共青团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的请示》(锡中法机党〔2023〕3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由沈静、张琼、欧烨、赵伟、乐禾等5名同志组成新一届共青团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支部委员会,由沈静同志任书记,张琼同志任副书记。
特此批复。
共青团无锡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