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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共青团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批复

时间:2023-09-25  来源:机关先锋网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共青团无锡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文件

锡机团发〔2023〕10号

关于同意共青团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批复

共青团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支部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共青团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的请示》(锡中法机党〔2023〕3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由沈静、张琼、欧烨、赵伟、乐禾等5名同志组成新一届共青团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支部委员会,由沈静同志任书记,张琼同志任副书记。

  特此批复。

共青团无锡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