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
来源:机关先锋网 时间:2026年06月18日 [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一、共性意见建议
1. 希望领导干部、机关部门单位常态化深入基层、走访群众,主动倾听百姓心声、了解群众真实诉求,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整改落实情况:立足医保民生属性,扎实开展“换位跑一次”活动,围绕医保便民服务领域重点事项和环节,通过领导带头、问题导向,精准查摆并整改堵点痛点,目前已发现问题35个,制定整改措施46条,全力打通医保服务“最后一公里”;结合市医保系统“访百院、走千店、进万家”活动,组织医保系统开展2026年度医保重点课题专题调研,目前已形成7篇专题调研报告,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2. 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让基层干部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服务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
整改落实情况: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部署,紧扣“六个纠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持之以恒改进作风,着力推动基层减负工作走深走实、常态长效。一是坚持高位推动。专题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最新典型案例,切实做到以案促进、以案促改。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力度纳入全市医保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二是紧扣精准施策。完善内部办文流程,利用公文查重系统对发文查重率进行把关,杜绝照搬照抄上级文件现象。开展专项整治排查,做好调研考察、横向交流中的形式主义问题整治排查等工作。三是聚焦服务群众。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做好医保政策宣传工作,全面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实现更多经办服务事项高效便捷、好办易办。
二、针对性意见建议
1. 医疗改革不合理,看病配药不方便,社区医院都需要排很长队伍,并且药品不齐全;医保刷卡限制过多。
整改落实情况:目前,国家和省对于购药使用医保统筹基金有较为严格的规范要求。国家卫生部令第 53 号《处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处方药应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1号《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药品费用,应当凭医生处方或住院医嘱;《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86号,进一步规范明确了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要求,“定点零售药店凭本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外配处方销售的药品,符合规定的可以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暂不接受本统筹地区以外的医疗机构外配处方”。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市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优化就医购药流程,推动外配处方流转,督促指导定点医药机构做好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接入和外配处方管理,保障就医购药服务。
一是推广“基层诊疗+药店联动”配药新模式,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定点药店建立“目录共享、处方流转”机制,精准流转电子处方,破解“医院无药、群众多跑腿”难题。
二是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理扩大品牌药供应,指导社区医院通过“E采通”系统合理分配集采药与品牌药使用比例,在落实集采政策的同时,满足群众多元化用药需求。
三是支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做优做强互联网诊疗服务,推动互联网医院电子处方与电子处方平台顺畅联通,实行线上、线下公平统一的医保支付政策,让电子处方多跑路,参保群众少跑腿。目前全市共有9家互联网医院支持“互联网复诊+电子处方流转+药店购药”服务。
2. 医保个人账户划入额度压缩30%—40%,群众就医个人支付比例提高,民生政策调整应充分征求民意、科学论证,不可随意出台。
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作出的重大决策。2021年,国家和省相继出台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相关文件,通过减少个人账户划入增加统筹基金规模,进行权益置换,提升职工门诊统筹待遇水平,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我市对照国家和省要求,按照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意见征求等相关流程,2022年12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发〔2022〕97号)。个人账户改革方面,2023年1月起在职职工个人账户计入标准已按国家要求调整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门诊统筹待遇方面,通过降低起付门槛、设置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比例、提高最高支付限额等举措提升门诊统筹待遇水平。
3. 希望关注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不少药品未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需自费购买,医保政策需优化调整。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支付范围支付,市级医保部门不具备将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权限。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连续8年开展开展医保目录调整工作,累计将949种药品新增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其中谈判新增635种、竞价新增45种、直接调入269种。467种疗效不确切或易滥用、临床已被淘汰、长期未生产供应且可被其他品种替代的药品被调出目录。市医保部门将继续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部署,做好药品目录的落地工作。
4.“医惠锡城”应当提高产品优惠力度来吸引群众购买,而不是依靠电话、短信轰炸的方式。
整改落实情况:“医惠锡城”根据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结合地方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持续优化保障方案,提升对先进医疗医药保障水平,加大对连续参保客户的优惠力度,并根据不同年龄人员提供差异化收费方案。后续将继续规范宣传方式,进行精准推送,减少扰民式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