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
来源:机关先锋网 时间:2026年06月18日 [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贵部门印发《2025年度市级机关单位高质量发展绩效满意度评价情况反馈函》收悉,我中心现围绕共性和针对性意见建议,拟定整改措施如下:
一、共性意见建议
(一)关于“希望领导干部、机关部门单位常态化深入基层、走访群众,主动倾听百姓心声、了解群众真实诉求,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意见建议。
扎实落实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中心班子成员定期下基层调研,加强与一线员工、办事群众的面对面交流,组织开展对业务合作单位、银行机构网点、重点缴存单位的业务调研,征求意见建议,了解群众诉求。
(二)关于“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让基层干部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服务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意见建议。
坚决破除基层工作中的冗余负担、无效内耗,切实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推动基层干部摆脱文山会海、过度留痕、重复迎检等事务束缚。严格控制会议数量、时长、参会范围,不再要求纸质材料留存等任务,对内容相近、时段集中的督查考核、调研检查工作全面整合,杜绝多头检查、重复督查。
二、针对性意见建议
(一)关于“公积金中心窗口服务人员态度有待改进,回答问题时态度生硬”的意见建议。
继续严格落实省政务服务“十要十严禁”、中心“文明服务六步法”等服务规范,全面施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持续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不定期开展音视频监控抽查,引入第三方“神秘人”暗访,有效监督窗口工作人员主动服务意识。坚持常态化召开晨会,集中开展政策法规、业务流程、疑难问题专项学习培训,系统梳理查摆服务短板与薄弱环节,推动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严格执行值班长制度,主动深入办事窗口、服务区域巡查走访,实时掌握现场业务办理情况和窗口服务状态,督促全员严格遵守服务规范。
同时,中心积极走近服务对象,扩展服务范围,打造“线上+线下”政策宣传矩阵,深入乡镇、社区、企业等单位,积极宣传推广住房公积金惠民利民政策,精准对接需求,送政策、答疑惑。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以来,中心7个党支部共44次将服务场景延伸到街道、社区、企业等,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二)关于“建议公积金提取方式再多元化一些”的意见建议。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住建部相关规定,我中心现行有效的《无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有关规定》(锡房金规〔2023〕1号)第一条,明确了我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的15类情形。提取范围涵盖了租、建、购、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补缴土地收益金、旧电梯整治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跟住房消费有关的相关类型,同时也兼顾了退休、死亡、出境定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遭遇突发事件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等保障性条款。2025年,全市共提取住房公积金268.16亿元,提取总额占当年归集总额的70.74%,较好地发挥了住房公积金的制度保障作用。
今后,中心将对标上级工作部署,积极探索制度创新与服务优化新路径,持续拓宽公积金使用范围,进一步提升公积金政策普惠性、覆盖面和获得感,充分发挥公积金互助共济、安居保障的民生兜底作用。
(三)关于“公积金调整过于缓慢”的意见建议。
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或3倍。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针对职工反映的调整文件出台滞后等问题,中心将从以下方面立行立改。一是提前谋划部署工作,提前筹备文件起草、测算说明等配套材料。二是优化发文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及时下发年度基数调整文件,为各单位预留充足的调整时间。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常态化收集各缴存单位意见建议,优化服务保障,及时答疑解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