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意度评价整改措施

市税务局

来源:机关先锋网 时间:2022年08月03日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针对2021年市级机关单位综合考核满意度评价工作,我局进行认真对照分析,努力查找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措施,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共性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1.进一步强化税务部门政治机关建设。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加强政治理论和税收业务知识学习研究,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发挥税收服务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对便民办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绩效考核评价力度,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2.进一步强化税务机关职能作用发挥。组织税务干部深入开展实地调研,了解纳税人和缴费人的需求和想法,紧盯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事项,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以严谨求实的作风确保退税减税各项优惠政策落实、落深、落细,为纳税人缴费人减负前行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积极培育税源,服务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3.进一步强化税务部门内部管理监督。坚持基层至上,做好日常工作统筹,切实落实为基层减负增效系列措施,不断厚实基层建设的根基。牢记初心使命,落实税务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税务干部担当履职能力,推进税收工作高效开展。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不断深化政治巡察和督查检查等系列工作,营造团结拼搏、求真务实、风清气正的向上向善氛围。压实各级主体责任,推动税务机关作风效能持续改进,树立税务机关为民亲民良好形象。

  二、针对性意见建议整改措施

  1.单位工作人员因操作失误或漏操作,有时会产生延误交税的情况,请税务局客服电话自动或人工电话予以提醒,不要直接就扣单位信用分,因为这不是主观要欠税。

  情况说明:

  一、根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是纳税人义务。目前,为提醒纳税人及时申报,税务机关在电子税务局首页对纳税人当期未申报情况进行提醒。纳税人可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江苏税务APP等线上方式查询办理申报缴费业务,也可通过12366热线等渠道查询本单位未申报缴费情况。

  二、根据《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纳税申报,信用评价按税种按次计算每次扣5分;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应纳税(费)款,按次计算每次扣5分。如纳税人已经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事项的,可在及时补办后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7号)调整纳税人该项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分值并进行纳税信用评价。

  2.建议执法单位人性化执法多一点,特别是对弱势群体的执法,对于违法情节轻微的,可以以教育为主,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保护,有的处罚明显不公时可以适当变通,不要机械认为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对法律理解发生了偏差。

  整改措施:2022年全市税务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意见》要求精神,积极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牢固树立审慎包容的执法理念,坚持分类分级监管,做到“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风险勤提示、高风险严监控”,用好提示提醒“双推送”新型执法方式,推行线上执法、远程执法等“非接触式”执法、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全面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落实全国统一的“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和长三角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法过程中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权,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理,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坚决维护、平等保护所有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3.办事窗口是服务窗口,如遇下班前、休息前服务态度较差,特别是税务部门。

  整改措施:

  一是要求全市各办税服务场所加强现场管理,通过晨午会等场合向服务窗口人员再次强调规范要求,确保服务规范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延时服务、首问责任等服务制度,避免因窗口服务态度原因造成的办税缴费欠佳体验。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通过明察暗访、音视频监控巡检等方式,常态化监督各办税服务场所规范落实情况,对于未落实服务规范的场所,采用内部通报等方式督促整改提升。

  三是加强纳税人缴费人权益保护,加强各渠道纳税服务投诉管理,畅通12366、12345、税务网站等各类投诉渠道,对于纳税人缴费人投诉反映的问题,逐一核实、处理和反馈,对于税务机关或人员造成并查实的服务投诉,严格按照要求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4.我们每年交240元的电视收视费,交了钱不给发票或收据。索要发票说是电脑里有交费记录,不用发票,但交电费、交水费都有打印票据。对于这个问题,我打过12345的电话,回答是向税务部门反映。打税务电话,又告知向广电反映,结果是不了了之,对这种情况应该重视。

  情况说明:在收到此建议后,市税务局责任部门立即与主管税务局滨湖局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并跟踪后续处理,目前该事项已妥善处理。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自查处理情况如下:

  针对用户反映其在2020年的时候缴纳240元有线电视收视费后未开具发票,对此有异议。该分公司在系统中查到该投诉用户于2020年3月6日欠费停机,最后一笔缴费是2018年12月15日缴纳2019年度有线电视收视费288元,已开具电子发票(发票号码52077303),客户由于年龄较大不会下载打印,当时索要纸质发票。由于分公司营业厅工作人员对于用户索取纸质发票事情,没有解释清楚,工作不细致、缺耐心,导致没有及时解决客户的需求。该分公司落实公众客户部门负责投诉处理的工作人员已经多次打电话联系用户进行了解释调解,客户表示了理解。近日,该分公司已派员将发票上门送到客户手上,投诉人已表示无异议。

我要评价

  欢迎对各单位满意度评价整改措施进行监督评价,请您按照“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和“不了解”五选一的方式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也可以点击按钮提交您的意见建议。我们将适时把您的意见建议反馈给相关部门,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满意  比较满意  一般  不满意  不了解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意见建议 评价公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