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来源:机关先锋网 时间:2025年09月24日 [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关于2024年度市级机关单位高质量满意度评价意见建议反馈的通知,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全面压实整改责任,为后续整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共性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聚焦群众的核心诉求,制定政策要紧密贴合民生需求,执法实践要充分彰显法治温度”问题的整改。
一是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围绕推进人社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结合“十五五”规划编制,扎实开展年度调研工作,积极争取改革试点工作,促进人社改革创新工作取得实效。坚持改革创新思维,结合先进前沿经验,对标找差、深入思考,发挥人社调查研究的决策咨询功能。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巩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协调推进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厘清人社行政执法工作职责,配合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深化劳动监察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建立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和执法辅助事务性工作衔接机制,开展劳动保障监察能力提升培训和案卷评审,提高劳动监察执法能力。三是夯实法治人社工作基础。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基层高频事项“一平台”、困难群体关爱帮扶“一件事”等改革工作。扩围社保“就近办”服务网点,加大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力度,实现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全覆盖。持续开展“社保卡优惠畅享无锡”专项活动,探索社保卡在不同部门、不同领域的跨界应用。提升12333服务质量和效率,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体验。
(二)关于“简化工作流程、减轻基层单位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窗口经办事项标准化。聚焦高频、高风险业务,组织业务骨干及专家,按照标准化要求,进一步规范受理条件、材料清单、办理时限等内容,形成标准化操作手册,确保各项业务有清晰明确的办理标准。二是构建大厅经办“知识库”。整合各方资源,建立大厅经办“知识库”。将梳理的标准化经办口径,通过内部网络平台,实现“知识库”实时共享,方便窗口工作人员随时查询,保障各窗口在处理同类业务时口径一致、操作规范。三是实施大厅“微培训”。利用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碎片化时间,聚焦“短平快”的知识传递与技能提升,业务骨干针对操作口径及作风效能对经办人员开展“时间短、频率高、内容精”的“微培训”,实现业务能力精准、高效提升。
二、针对性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建议加强对外卖小哥等新就业群体的关注和保障”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职业风险保障。深化新业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探索建立覆盖广泛、权责清晰、保障有效、独立于传统劳动关系认定的职业伤害保障机制,为新就业群体提供基础风险兜底,确保其在遭遇工作相关伤害时能获得及时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二是维护劳动者基本权益。加强聘用工企业用工指导,防止因算法驱动或接单压力导致的过度劳动,维护其身心健康和工作可持续性。三是拓宽诉求表达渠道。强化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新业态“一站式”调解服务专窗功能,畅通劳动者诉求表达与权益维护渠道,加快构建便捷高效、响应及时的官方沟通协调与纠纷调处机制。
(二)关于“自由职业者收入较低,希望能减低养老、医保等费用”问题的整改。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的确定与调整是省、部级权力范围事项,地级市无调整权限。针对反映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加强调研,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实际情况,适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出可行性建议,并从以下方面做好工作。一是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合作,优化参保登记全流程管理,通过“江苏智慧人社”“电子税务局”等线上服务平台,实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基数申报、缴费查询等事项“一站式”办理,提升办事透明度便捷度。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及时解答缴费比例适用、缴费年限计算、待遇申领条件等热点问题,消除参保人员疑虑。同时,积极对上反映,争取出台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政策。三是优化参保指导服务。畅通咨询通道,针对自由职业者收入波动特点,提供差异化参保方案指导。根据现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政策,协助其选择适合的缴费档次,平衡当期负担与长远保障需求。
(三)关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休工资少、生活压力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及时兑现过渡性养老金新增待遇。严格按照我省2024年1月15日公布的政策要求,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调整,2024年与2025年新增待遇部分均已调整到位,确保了退休人员待遇稳步提升。二是分步实施三年过渡期发放政策。根据省级部署,采取分阶段过渡方式,将过渡性养老金调整重算的新增待遇部分按3年时间逐年过渡至全额发放,确保政策平稳衔接。三是持续落实养老金调整政策。在做好过渡性养老金调整工作的基础上,同步落实国家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政策,建立健全待遇正常增长机制,切实维护退休人员权益。
(四)关于“大学生就业困难,本科学历工资较低,生活压力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实施就业岗位扩容计划。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优先战略的决策部署,聚焦重点行业、优质企业及政府投资项目,定向开发适配高校毕业生的高质量就业岗位,持续扩大就业供给。二是推进见习育才提质计划。组织开展就业见习岗位专项募集行动,重点开发4600个优质见习岗位,构建“见习—就业”衔接机制,全面提升大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三是开展校企协同引才计划。统筹推进“百企千才高校行”“智汇无锡”等品牌引才活动,建立“名城名校名企”常态化对接机制。依托引才联络站精准摸排紧缺专业需求,创新开展企业宣讲、职业指导、云聘直播等多元化引才服务。四是落实就业帮扶攻坚计划。充分发挥高校就业服务驿站平台功能,建立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一人一策”帮扶机制,确保年末无锡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就业率达到90%以上。
(五)关于“希望提升在职青年职工的工作稳定性,保障基本收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精准补贴激励技能提升。动态更新政府补贴目录,聚焦“465”现代产业集群和87个紧缺职业(工种),对青年职工取得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类别给予500-3000元梯次补贴。特别对省市级紧缺型目录内工种,补贴标准上浮30%。支持企业备案开展自主评价,赋予评价标准、考核形式等自主权,引导企业将培训与岗位晋升、薪资增长挂钩,实现以技增收、以技稳岗。二是培训扩容促进能力进阶。创新开展“新质生产力”专题职业技能培训,增设物联网、集成电路、数字经济等领域课程。扩容“技能夜校”项目库,征集、遴选231个职业培训项目清单,鼓励技工院校延长夜间培训时段,支持青年职工利用碎片时间参训。三是深化产教融合稳岗机制。围绕涉美出口企业等实体需求,定向开展电工、工业机器人操作等18个工种培训,推广企业新型学徒制及岗位提升计划。积极引导就业见习基地加强就业见习人员培养力度,鼓励更多参加见习人员留在基地就业,对年度留岗率超50%的企业,按每人1000元给予一次性留岗补贴,实现企业人才梯队建设与青年就业促进良性循环。
(六)关于“希望进一步提高退休人员养老水平与福利待遇”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化企业年金推广。持续加大企业年金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和鼓励更多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为职工提供补充养老保障,力促更多企业和职工受益。二是做强人才年金特色。强化政策激励,2024年3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人才年金指导意见,鼓励企业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并将人才年金纳入“太湖人才计划”。指导意见实施以来,我市新增年金建制企业36家,覆盖职工4928人。三是推进个人养老金普及。全方位加强个人养老金制度宣传推广,持续优化服务,激发个人参保积极性,稳步提升个人养老金开户数和缴存规模,增强个人养老储备能力。截至2025年4月末,全市个人养老金开户数累计115.24万户。
(七)关于“延迟退休要与实践相结合,一事一议、一人一议,做到人性化、不一刀切”问题的整改。
根据《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为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我国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并同步推行弹性退休制度。政策遵循“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原则,在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男/女职工分别延至63/58周岁)基础上,赋予劳动者弹性选择权:允许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职工自愿提前退休(不超过原法定退休年龄3年),或经协商延迟退休(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3年)。通过书面申请程序规范操作,严格保障养老金权益与劳动关系延续,实现个人意愿与社会发展需求协调统一,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从政策制定层面看,充分体现了弹性自愿的特点,较好的适应了劳动者多样化需求,满足了不同的工作生活安排需要,实现了一事一议、一人一议。市级人社部门将严格政策执行,有针对性的强化政策解读,增强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理解度,确保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